CONTENTS
- 1. 什么是外国人永住权?了解基本概念

- - 外国人永住权的基本要件
- - 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住资格?
- 2. 外国人永住权申请程序

- - 外国人申请永住权时所需的文件
- - 综合申请书填写方法
- 3. 外国人永住权申请中经常成为问题的部分

- - case 1) 收入·财产等生计维持能力
- - case 2) 犯罪·违法前科
- - case 3) 提交资料与实际事实关系不同的情形
- 4. 取得外国人永住权后务必注意的资格取消风险

- - 站在外国人的立场,若需要协助?
1. 什么是外国人永住权?了解基本概念
外国人永住权是可在大韩民国不受居留期间限制、永久居住的法律资格。
出入境管理法上的准确名称为 ‘永住资格(F-5)’ 。
随着在韩国长期定居生活的外国人增多,为消除居留的不稳定并奠定稳定的生活基础而希望取得永住资格的人日益增多。
一般的长期居留签证需定期到出入境·外国人官署办理,取得居留期间延长许可。
相反,取得永住资格后,无需每次延长期限的繁琐,就业或经营活动时也几乎不受职业种类的限制。
但是,并非仅因在韩国长期居住就自动授予外国人永住权。
须满足所申请资格的具体类型对应的居留期间和要件,并须一并证明法令规定的基本要件。
外国人永住权的基本要件
申请外国人永住权时,出入境·外国人官署会非常重视审查如下基本要件。
- 收入及生计维持能力: 须能以本人或共同维持生计的家庭成员的收入或资产维持生计,原则上要求达到上一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的1倍以上(特殊类型为2倍以上)。即使收入不足,若持有超过每户成员平均资产的资产,也可以资产替代证明。
- 品行端正要件: 须遵守大韩民国法令,最近5年以内不得有罚金刑(300万韩元以上)或监禁以上的刑事处罚记录。酒驾或违反出入境管理法(非法滞留、行政性罚款、罚款经历)会成为极为严格的不予许可因素。
- 基本素养要件: 评价韩国语能力和对文化·制度的理解,需要修完社会融合项目(KIIP)第5阶段,或通过永住用综合评价(KIPRAT 60分以上)。
但是,并非对所有永住资格申请者一律适用完全相同的要件。
根据未成年子女、结婚移民者、特定优秀人才、难民认定者等具体居留资格和申请类型,部分要件可能被放宽或免除。
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住资格?
永住资格有多种具体类型,根据当前居留资格和目的,申请资格及审查事项各有不同。
| 申请资格类型 | 主要内容 |
|---|---|
| 长期居留型 | 以一定居留资格(F-2等)在大韩民国连续长期居留5年以上的人 |
| 国民·永住者家庭型 | 与国民或永住(F-5)资格者有配偶(F-6)·未成年子女等一定家庭关系的人 |
| 投资型 | 投资一定金额以上并具备国民雇佣等该类型规定要件的人 |
| 专业·优秀人才型 | 具备学位·专业能力·经历(F-2-7积分制等)等法令规定的专业人力或优秀人才要件的人 |
| 特别贡献型等 | 对大韩民国有特别功劳者等符合另行永住资格要件的人 |
2. 外国人永住权申请程序
外国人永住权并非满足要件就自动授予,须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官署申请资格变更许可并接受精密审查。
一般程序如下进行。

并非仅满足收入或居留期间等部分数字就必然获准永住资格。
由于会综合审查各申请类型的要件和提交资料,因此须整体确认自身的要件。
外国人申请永住权时所需的文件
外国人永住权(F-5)的申请文件因所申请的具体永住资格而异。
无论具体类型如何,共同需准备的基本文件如下。
- 准确填写的综合申请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登录证
- 标准规格照片1张及申请手续费
- 居留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住所提供确认书等)
- 本国海外犯罪经历证明书(须经附加认证〔Apostille〕或领事确认)
根据永住(F-5)的具体类型,可能要求收入·财产、犯罪经历、基本素养、家庭关系等追加证明文件,因此实际申请时须另行准确确认相应类型的提交文件。

综合申请书填写方法

申请外国人永住权(F-5)时使用的综合申请书(申报书)为《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附件第34号格式。
申请书可用韩文或英文填写,由于是多项出入境业务通用的格式,因此首先准确标示自己欲申请的业务很重要。
欲从原有居留资格变更为永住(F-5)资格的情况下,在申请·申报选择栏中勾选 ‘居留资格变更许可(CHANGE OF STATUS OF SOJOURN)’,并在希望资格栏中明确填写‘永住(F-5)’和欲申请的具体类型。
此后,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外国人登录号码、护照号码、韩国境内居留地和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的个人事项,按照护照和外国人登录信息准确填写。
尤其应仔细确认姓名的英文标记、护照号码、外国人登录号码等不与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记载不一致,方可防止审查延迟。
由于综合申请书是多项业务共用的格式,最好在提交前再次确认是否误选了与外国人永住权申请无关的项目。
3. 外国人永住权申请中经常成为问题的部分
外国人永住权审查中,会通过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确认其是否实际满足法律所要求的要件。
因此,若提交与自身情况不符的资料,或未能充分说明重要的事实关系,审查过程中可能发生问题。

case 1) 收入·财产等生计维持能力
外国人永住权 根据类型,申请人的收入或财产会成为重要的审查要素。
因此不仅看当前月薪,还须准确确认申请类型所要求的标准(GNI 1~2倍等)以及向国税厅申报并获认可的收入·财产范围。
case 2) 犯罪·违法前科
若过去有刑事处罚或违反出入境相关法令的前科,在外国人永住权审查中可能成为大问题。
但不能仅因过去有受罚事实就断定所有情况下都无法取得,因此须一并确认具体的违法内容和适用的永住资格标准,进行法律上的说明。
case 3) 提交资料与实际事实关系不同的情形
若收入、职业、婚姻关系、韩国境内居留经历等 外国人永住权审查提交文件之间的信息互不一致,审查将被延长或遭受不利。
若提交虚假文件或记载不实事实而取得永住资格,日后可能导致永住资格取消及强制遣返问题,因此须注意。
4. 取得外国人永住权后务必注意的资格取消风险
即便最终取得了外国人永住权,资格也并非永久得到保障,根据特定的法律违反或出境期间,永住资格可能被剥夺。
- 在国外居留1年以上时丧失永住资格: 未取得再入境许可而离开韩国并在海外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永住权可能被取消。
- 以10年为单位的永住证更新义务: 外国人永住权资格本身虽为无期限,但身份证(永住证)每10年务必申请重新签发,违反时将课以罚款。
- 刑事犯罪及违反出入境法: 即便是永住权者,若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或涉及特定重大犯罪(性犯罪、酒驾再犯、电信网络诈骗等),将受到永住资格取消及强制遣返处分。
在维持外国人永住权的过程中,若面临法律纠纷或出入境违法者审查,应及早获得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稳妥地保护居留资格。
站在外国人的立场,若需要协助?
外国人永住权因申请者当前的居留资格、韩国境内居留期间、家庭关系、收入·财产、违法前科等,需审查的事项各有不同。
尤其因具体类型多样,仅凭其他申请者的案例就判断自己也满足相同要件是很困难的。
因此,在申请外国人永住权前,最好依次确认 ① 适用于自己的永住资格类型、② 该类型的具体许可要件、③ 能够证明这些的资料。
大韩民国第9位律所大伦(以20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为准)根据委托人的情况,由韩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协作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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