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总部针对独立产权制度下运营的分支机构提出了22起投诉,其中包括渎职行为,但所有案件均已结案,并决定在调查阶段不转发或起诉。
据大纶律师事务所22日报道,该案主要详情如下。犯罪嫌疑人的公司是在合并条件下与股份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的。然而,随着冲突的发生,双方同意由犯罪嫌疑人负责A分公司,并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财产系统,即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来运营。
销售额和利润与总部分开核算,但公司总部出现财务困难,犯罪嫌疑人负责的A分公司销售额却有所增加。据此,总公司声称该公司通过应收账款、偿还等方式造成了数十亿韩元的损失,并对嫌疑人提起了包括挪用公款、违反信托等在内的22起诉讼。
相反,犯罪嫌疑人抱怨说,他因最初的转让和收购业务而遭受了数十亿韩元的损失。在警方调查阶段,有21起案件没有被移送,还有1起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一周后没有被无罪起诉。
主管检察厅表示,“根据嫌疑人律师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其进行了适当的汇款,并相应开具了相应的税务发票”,“仅凭原告的推测性说法很难认定嫌疑人的事实,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解释说,“一名曾任特别部门检察官的律师亲自参加了调查,并从一开始就陪伴了案件,并回应了陈述”,并补充道,“犯罪嫌疑人随意使用公司的销售额和利润似乎存在问题,但由于他没有将其用于个人目的,而是用于经营分支机构,因此他积极辩称没有非法获取金钱的意图,看来他能够获得无罪释放。”
查看全文 - 22起失信案件被无罪释放……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