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2

进入正式的梅雨季后,围绕漏水的纠纷急剧增加。因为天花板滴滴答答漏水,昂贵的家电和费心装修的房子被弄得一团糟,而作为始作俑者的楼上住户或施工方却推卸责任,演变为情绪之争的情况屡见不鲜。漏水放任越久,霉菌和异味越严重,进而威胁居住者的健康,因此与其一味等待,不如迅速果断地采取法律措施。
漏水纠纷中,首先且最重要需要厘清的核心,就是查明漏水的原因点。因为根据原因发生的位置,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会完全不同。如果漏水原因是楼上住户的管道老化或装修工程瑕疵所致的专有部分问题,则楼上业主(或占有人)负有赔偿责任。相反,如果是外墙裂缝或屋顶防水层受损等公用部分问题,则应向业主代表会议或管理办公室、如为新建公寓则向施工方请求瑕疵修补及损害赔偿。
即便查明责任在楼上住户,仍有不少业主因心疼修理费而不开门,或以生活综合责任保险(日常生活赔偿责任险)处理为由,一味采取不配合态度。此时若情绪化地辱骂或用脚踢大门等,反而可能提供以侮辱罪、毁损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被反告的把柄,因此绝对不可取。
在这种情况下,发送律师名义的内容证明是最有效的第一步。内容证明本身虽无法律强制力,但通过载明专家客观的漏水诊断意见和修理报价单,以及若在期限内不赔偿将连同民事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迟延利息一并请求的强力警告,从心理上施压对方,成为在诉讼前促成和解的有力武器。
尽管发送了内容证明,对方最终仍不采取适当措施的,就只能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请求诉讼。根据《民法》第758条,因工作物的设置或保存瑕疵给他人造成损害者,负有赔偿该损害的责任。受害者不仅可以就浸湿的壁纸或地板等直接修理费,还可以就损坏的家具及家电更换费、施工期间须在外食宿的临时居住费,以及对极度压力的精神抚慰金等进行综合请求。
大伦律师事务所宋源律师表示:"漏水损害赔偿诉讼的胜负,取决于能否在法庭上客观证明是谁的过失导致漏水。在此过程中,仅凭漏水的照片是不够的,还须伴有通过法院认可的专业鉴定人作出的准确鉴定结果","因此,一旦发生漏水损害,应立即将现场照片和视频连同日期仔细拍摄下来。从初期阶段起接受在不动产及损害赔偿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从证据保全到提起诉讼无缝应对,是守护财产和权利最明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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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漏水纠纷,与其情绪之争,不如用客观证据进行法律应对 (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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