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问答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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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以与最近流行的环保A比萨相似的概念,创办加盟形式的比萨股份公司。 比萨的配方是我们自主研发的,具有独创性。不过,在决定公司商号时,做得与既有的A比萨的商号相似也没关系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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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作者 : 金国一
决定公司商号时,不得以不正当目的使用可能被误认为他人营业的商号。
尤其,使用与在国内广为知晓的他人商号相似的商号,实施使人与他人营业上的设施或活动产生混淆的行为,会抵触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种情况下,因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存在被对方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
此外,若被认定实施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从而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决定公司商号时的注意事项
▶ 股份公司的商号原则上可以自由决定, 但不得以不正当目的使用可能被误认为他人营业的商号。
对违反者,依据商法处以 2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此时 "不正当目的"是指,通过将某一名称用作自己的商号,意图使一般人将自己的营业误认为该名称所表示的他人营业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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