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问答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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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难为情,但我因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正在接受调查。虽然是得到对方同意才发生的性关系……我很害怕会因对未成年人的拟制强奸罪受到处罚……如果是初犯,处罚刑量能稍微降低吗?这种事是第一次遇到,恳请尽量详细地答复,请帮帮我。
对未成年人的拟制强奸罪
儿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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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作者 : 高秉准
与未成年人经合意的性行为,可能构成对未成年人的拟制强奸罪或对未成年人的拟制强制猥亵,成为处罚对象。
与13岁未满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都会受到处罚。
根据刑法第305条,对13岁未满之人实施奸淫或猥亵者,将被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或心神微弱者以诡计或威力实施奸淫或猥亵的情况,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对未成年人实施类似强奸行为,将被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的情况则被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如此,以儿童为对象的性犯罪,处罚刑量绝不轻。像对未成年人的拟制强奸罪等犯罪,即便是初犯,受到严厉处罚的概率也很高。
因此,最好从案件初期起就向专业律师寻求咨询,并针对儿青法案件制定系统的防御策略。
在充分理解这些法律程序与处罚的基础上,在事件发生时迅速进行法律应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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