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问答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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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辱骂与控制越来越严重,我最终在准备离婚诉讼。 但听说在审判或调解过程中要直接面对丈夫,我非常害怕。 在法院是否有不与丈夫面对面的方法,或能够获得人身保护的制度呢? 如果有家庭法院律师,请予以答复。
家庭法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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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作者 : 郑赞祐
即使在离婚诉讼中,也可以通过家庭法院律师请求能够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的制度性措施。
首先,因辱骂或殴打等而认定存在身体·精神威胁的情形, 可在举报的 同时 通过警察 申请 如下 紧急临时措施。
∙ 将其从受害人或家庭成员的住所或占有的房间迁出等隔离
∙ 禁止在受害人或家庭成员的住所、 职场等 100米以内接近
∙ 禁止利用电气通信对受害人或家庭成员进行接近
若作出这一措施,丈夫 将无法在一定距离以内接近或联络。
此外, 若家庭法院律师陪同,在法庭上也可以将直接面对面最小化, 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额外申请受害人保护命令,获得禁止接近 等。
尽管 如此, 在离婚诉讼进行期间若不安感持续,则一并考虑通过民间护卫服务加强安全网的方法为宜。
若与家庭法院律师商议,可以同时进行法律程序与人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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