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为了客户的利益”
企业重整和破产组成员黄宝英律师在企业重整和破产领域成功领导了众多重整批准和破产宣告案件,并在个人重整和破产案件中为客户的经济复苏提供了详细的策略和现实的帮助。 特别是,他有在德银证券法律部门工作的经验,从事过复杂的财务咨询工作,包括金融法律工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融资、房地产PF等。此外,在针对地方住房协会征收和取消欺诈行为的诉讼、针对政府的数十亿韩元的和解诉讼、私立大学劳动标准法咨询、教职员工工资诉讼等复杂的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我们也取得了优异的成果。 在刑事领域,他在受贿、失信、特别妨碍公务、贪污等严重案件中获得多项无罪、缓刑,证明了他细致的事实分析和强烈的责任感。 黄宝英律师本着“无论如何,为了委托人的利益”的座右铭,凭借洞察案件本质的分析能力和不到最后不放弃的坚持,竭尽全力成为委托人可靠的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