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通过了明确非法机关医院的护理福利追回依据的法案,今后,被抓获的机关医院除了采取刑事和行政措施外,还将能够获得护理福利的追回。
此前,即使查出办公医院,由于《国民健康保险法》缺乏规定,也很难收回医疗福利。然而,2月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通过了《国民健康保险法修正法案》,该法案明确了非法办公室医院和药房药店的护理补助金回收依据,对此进行了制度补充。
非法办所医院是指没有能力开办医疗机构的人租用医疗专业人员的名义设立医院并聘请医生经营,或者以其他医生的名义开设、经营医院但不得经营多家医院的医院。
根据《医疗服务法》,设立和经营此类医院可处以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最高1亿韩元的罚款,并且在非法经营期间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请求领取的所有医疗福利均被视为欺诈,并采取惩罚和追偿措施。
此外,手术时间越长,被判入狱以上的几率就越高,明知该医院是办公医院而聘用的医生也很有可能被吊销行医执照。即使在服务的情况下,也适用协助和教唆罪,并处以刑事处罚和最高一年的暂停资格。
根据现行医疗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开设医疗机构资格严格限于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不得开设医疗机构。 《医疗法》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建立健全的医疗秩序,防止医疗机构营利性开放可能带来的公众健康风险。
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纶的金恩英律师表示:“如果一家医院被认定为办公室管理医院,则医疗法规定的处罚程度非常高,随之而来的收回健康保险护理福利、吊销医生执照等行政措施也很严厉。”他补充说,“如果你在不知道那是办公室经理医院的情况下工作,你必须在医疗律师的帮助下清楚地处理它。”
查看全文 - 国会通过了以发现非法机关医院时恢复护理福利为基础的法律以及国民健康保险法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