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5

因涉嫌泄露2010年军队竞赛大会所领空包弹被起诉
审判部"连递来的袋子颜色都对不上,缺乏可信度"
一名因涉嫌将10多年前陆军活动中发放的空包弹私自倒卖转交他人而被起诉的30多岁预备役,在法院被判无罪。
这是因为,在机场因持有空包弹被查获者为逃避处罚而进行的所谓"击鼓传花"式责任转嫁中,被告人蒙受冤名的主张被采纳。
据法曹界等5日消息,第3地区军事法院近日对因涉嫌侵吞军用物资被起诉的预备役A某判处无罪。
A某被指控于2010年参加陆军竞赛大会时,未归还所领取的空包弹和弹壳,偷偷带出部队并作为纪念品转交给熟人。
对A某的侦查始于14年后的2024年, 经营生存游戏用品店的B某在仁川机场因持有空包弹被查获。当时B某在被追问空包弹来源时陈述称"从熟人C某处得到"。此后C某主张"该空包弹是14年前从军队士官同期A某处获得后保管的,最近才转交给B某",军检方以此陈述为基础起诉了A某。
A某全面否认军检方的嫌疑。他反驳称"军服役期间担任弹药库检查班长,比谁都清楚弹药管理的严格性,退役后也从事军需相关工作,完全没有作案动机"。他还 反驳称"B某和C某的陈述不过是为逃避自身处罚的责任回避,对14年前的事未经具体确认的主张缺乏可信度"。
法院采纳A某的主张,判处无罪。
审判部判断称"机场查获的空包弹批号(Batch Number)是当时多个大会广泛使用的编号,仅凭此无法断定是A某泄露的"。
审判部还认为熟人的陈述可信度也偏低。
审判部表示"C某在14年前从A某处获得袋子后,连内容物都未确认便一直保管,又原封不动转交给B某,这一陈述在常理上难以令人信服"。此外还指出"C某称给了B某黑色塑料袋,而B某却陈述收到的是透明塑料袋,二人对所传递袋子的颜色或形态陈述并不一致"。
代理A某的法务法人大伦徐仁浩律师说明道:"该案件是仅凭意图逃避自身犯罪嫌疑的第三方推卸责任性陈述,就对预备役中士出身的委托人强行起诉的案例","通过否定证物同一性、弹劾陈述可信度的法理应对,得以争取到无罪判决"。
孙钟旭记者 handbell@kyeonggi.com
[阅读全文]\r\n始于仁川机场的14年前空包弹"击鼓传花"……30多岁预备役无罪(前往查看)\r所有领域 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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