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1

“集体性犯罪案件”釜山高等法院“少年身份,加重刑罚存在局限”
触法少年比例5年间增加2.2倍,再犯率为成人的3倍
随着政府推进将触法少年年龄下调至未满13周岁的方案,围绕加强处罚与矫正、教化之间平衡的讨论日益升温。釜山教育界、法律界和专家们一致认为,虽然对下调年龄的必要性表示认同,但也应同时完善预防和矫正体系。
综合News1于30日的采访,近期性别平等家庭部与法务部正在协调有条件下调触法少年年龄标准的政府建议方案。该方案拟将实施杀人、性犯罪等重大犯罪时不受刑事处罚的标准,从现行的未满14周岁调整为未满13周岁。
在釜山,围绕少年重大犯罪的社会讨论也在持续。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审判长朴云三)于24日,在一起针对同龄学生的集体性犯罪案件二审中,对两名作为主犯的少年犯的量刑较原审予以加重。
审判庭提及,被害人在案件发生后经历转学和退学,至今仍在接受精神科治疗,并指出:“让人想起名为《真教育》的电视剧。难道不应该是加害者转学,而不是被害人转学吗?”
随后表示:“被告人系少年这一点,成为大幅加重刑罚的局限。”
据法务部介绍,少年保护观察对象中触法少年的比例从2020年的5.2%上升至2024年的10.6%,5年间增加了2.2倍。少年院学生中触法少年的比例在同期也从3.1%增至6.1%,增长了2.9倍。少年保护观察对象的再犯率约为成人的3倍,达到12~13%的水平。
釜山教育界也表示,仅靠加强处罚难以减少少年犯罪,应同时推进以预防为中心的政策。
釜山教师工会发表评论称:“国民要求下调触法少年年龄的原因,在于对国家职能缺失和教育当局作秀式行政的不信任。”
并强调应同时推进以下措施:△对预防和矫正、教化的大规模投资 △及早发现校内危机学生 △加强保护观察 △扩大少年院和少年分类审查院的治疗、教育职能等。
专家们虽认同加强处罚的必要性,但认为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强化矫正体系。
韩国心理科学中心理事全成奎评价称,随着媒体发展等原因导致青少年犯罪形态发生变化,部分下调触法少年年龄可以成为反映现实的替代方案。
不过他建议:“少年犯罪是不成熟的心理和社会环境等复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仅靠处罚存在局限”,“应同时并行定制化教育、再犯预防项目、保护观察制度等矫正体系的强化。”
主要承办校园暴力案件的法务法人大伦金大元律师认为,仅限于重大犯罪的触法少年年龄下调,是反映社会环境变化的制度改进,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实效性。
同时他表示,少年司法是以重新社会化为优先的制度,因此应维持其基本宗旨,“加强处罚与预防、矫正是应当共同推进的课题。”
他补充道:“应加强校园暴力预防教育、咨询和品性教育,构建父母、学校和社区共同参与的预防体系,这样从长远来看有助于防止再犯并保障国民安全。”
朴瑞贤 记者 (wiseh@news1.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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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触法少年年龄”……“仅靠处罚有局限,应与预防和教化并行”(前往查看)所有领域 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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