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问答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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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遭遇了一件令人慌乱的事,特此请求帮助。几个月前起,一家陌生的通信公司开始给我发来费用拖欠的通知短信。起初我以为是垃圾短信便没有理会,但后来以我名义开具的欠费通知书和催缴单竟寄到了家里……我觉得蹊跷,便向该通信公司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有一条以我的姓名和居民登记号码开通的手机线路,且费用已数月未缴。可我从未使用过那家通信公司,经了解才得知,是朋友利用我的居民登记号码偷偷开通的。现在与对方也已失去联系。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对这笔费用承担责任吗?这能以盗用个人信息予以处罚吗?我感到十分冤枉和担忧,恳请给予建议。
盗用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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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作者 : 朴东日
您好,我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的IT专业律师。
很遗憾,您所说的情形实际上是经常发生的盗用个人信息案例。
像您这样,通过熟人泄露居民登记号码或身份证复印件,他人借此偷偷开通或签约金融·通信服务的情形,被视为盗用个人信息案例。
如果本人实际上并未签订合同,且冒用名义得到证明,则对该费用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若想不缴纳该费用,则需要为证明盗用个人信息的事实而积极应对。
此外,如果您将名义借给他人开通手机并提供用于通信,则可能会适用违反电信事业法的嫌疑,因此有必要说明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的。
您朋友的行为,是未经本人同意利用他人个人信息谋取经济利益的犯罪,因此可以向警察局以伪造私文书、行使伪造私文书、违反居民登记法等嫌疑提交控告状。
您首先应向通信公司申报名义盗用,之后向警察局提交控告状,并请求民事损害赔偿。
如有需要,法务法人(有限)大纶可就本事项陪同办理控告状撰写等衍生的法律程序。
此外,大纶也在处理近期发生的SKT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包括着手提起集体诉讼等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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