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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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卷入了暴行罪案件。 和朋友喝酒时情绪激动,就拉了一下他的手臂?可他说手红肿了,便报了警; 这也算暴行罪吗?暴行罪不是顾名思义在施暴时才成立的犯罪吗?是我理解错了吗?
暴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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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作者 : 朴东日
暴行罪是指"对身体行使的一切非法有形力",并非必须造成伤害(实际受伤)。
即,对对方行使物理力量、接触或影响身体的行为本身即构成暴行。例如,用力拉拽手臂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暴行。
实际上,若达到手被拉得红肿的程度,可以视为存在对身体行使有形力的事实,因此适用暴行罪的可能性很大。
此外,暴行罪不仅包括殴打,还包括强行推搡或拉拽等一切物理力量的行使,视情形,喷吐烟雾或强行亲吻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暴行。
根据刑法第260条,暴行罪可能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科料。
因此,若卷入相关案件,迅速与刑事律师咨询制定应对战略十分重要。
详细事项,建议通过与刑事律师咨询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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