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问答
Q
浏览量6,522
您好。我是经营中小制造企业的业主。 几天前一名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说要向劳动福利公团申请工伤。 但公司认为这不是业务中的事故,而是个人通勤途中的事故,因此觉得不属于工伤对象。 这种情况下公司也需要按通勤工伤处理吗? 另外,使用公司运营的通勤班车途中发生事故时,标准是否会不同,也想了解。
通勤工伤
相关咨询解答
发布日:
作者 : 高秉准
通勤途中发生的事故,若满足一定要件 也被认定为《工伤补偿保险法》上的业务上灾害(通勤灾害)。
因2018年法律修订, 过去仅业务时间内的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如今以通常路径与方法在通勤途中发生的事故也被扩大到认定范围。
从业主立场来看重要的是事故是否在业务上通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 这一点。
即, 即使是单纯的工作外时间,只要是为业务的通勤过程,就有认定工伤的可能。
因此,若员工按平时相同的路径·时间通勤途中发生事故, 即使使用私家车,也很可能被认定为通勤工伤。
反之, 若因个人事务偏离路径,或在与通勤目的无关的移动途中发生事故,则难以视为业务上灾害。
此外,使用业主提供的通勤班车或穿梭巴士途中发生事故的情形, 由于处于业主支配·管理之下的状态,因此明显 被认定为通勤工伤。
员工 若在通勤 途中 发生事故, 业主 须 首先 采取 使其能够 接受治疗的措施。
此外, 向劳动福利公团 受理工伤申报时 须在 业主 确认栏中 将事实关系 准确 记载 才行。
此时, 事故是否在具有业务关联性的通勤途中发生由公团判断, 因此须注意不要擅自缩小或隐瞒事实关系。
工伤与否判断模糊的情形,借助劳务士或工伤专业律师的咨询处理最为安全。
所有咨询均经专业律师审核后
以专业方式进行,因此采取预约制。
电话咨询
1800-7905
全年365天24小时受理


在线咨询
为委托人提供
法律服务。

聊天咨询
通过聊天轻松获得咨询。
所有领域 一目了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