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

门店方“嫌疑人称是经过正品鉴定的包”
警方“难以认定其以欺骗为目的主张为正品”
一名被指以假冒名牌包冒充正品出售的男子在警方处获无嫌疑处分。
首尔水西警察署上月8日对涉嫌诈骗未遂的20多岁男性A某,因证据不足作出不移送决定。
A某涉嫌于今年1月离家出走时,将母亲所有的假冒名牌包拿到二手名牌门店出售。门店方主张,A某假称该包是在运营正品检验系统的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的正品,试图出售。
侦查过程中还确认,A某在到访门店前曾收到平台发来的、关于该包难以交易之意的告知短信。据此,警方怀疑A某明知可能为假货仍试图出售。
A某全面否认嫌疑。他主张,只是担心被发现偷拿母亲的包,才谎称是在平台购买的,并无冒充真品行骗的意图。他还解释称,自己为确认该包是否为真品,已向平台方申请正品检验,是在不知道已发出难以交易告知短信的情况下到访了二手名牌门店。
警方采纳了A某的主张,判定无嫌疑。警方阐明不移送理由称:“A某说自己在平台购买了包这一事实可以认定。”“但对于其以欺骗为目的、明知是假货仍主张为正品,或积极欺骗门店职员这一点,尚未得到充分证明。”
代理A某的法务法人大伦徐奉夏律师解释道:“要认定诈骗未遂嫌疑,须明确证明其欺骗对方以获取财产上利益的意图。”“通过说明委托人是在未确认平台告知短信的情况下到访门店,以及名牌鉴定并非单凭卖家一面之词决定、而是要以鉴定书和产品真伪凭专业鉴定师的知识来判断等,得以获得不移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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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母亲欲卖名牌包涉嫌诈骗未遂…20多岁男子获不移送处分 (前往查看)所有领域 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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