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3

一名因担任电话诈骗组织的现金收取员、向组织转交10亿韩元以上款项而被送上法庭的男子,被法院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2日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于今年5月,对因涉嫌违反《通信诈骗受害返还法》而被起诉的男子A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
A某于2024年担任电话诈骗组织的中间收取员,涉嫌从被害人B某等11人处骗取14亿韩元而被起诉。经调查,A某系接到熟人“若转交诈骗受害款项便支付报酬”的提议后参与其中。
审判过程中,A某主张自己与电话诈骗组织成员并无共谋,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参与犯罪。
然而法院判断A某已认识到自己在参与犯罪。因为A某通过Telegram从组织处接受细致的业务指示,且工作时使用了熟人提供的非法电话(借名电话)。
法院认定,A某在犯罪后将个人手机初始化,甚至事先接受过关于接受警方调查时如何回答的培训。此外,在转交高达十几亿韩元巨款的过程中不努力查明资金来源、只顾收取手续费一点,也成为将A某嫌疑判定为有罪的依据。
审判庭阐明量刑理由称:“受害几乎未获恢复,被害人们诉说着极度痛苦,因此严惩不可避免。”
代理B某的法务法人大伦林多恩律师表示:“电话诈骗收取员仅以‘不知是犯罪’的主张,并不能否定其未必故意。审判庭似乎也是综合考量使用非法电话等已认识到系非法资金的客观情节以及巨大的受害规模,才作出实刑判决。”
郑哲旭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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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称“不知是犯罪”却用非法电话、初始化手机……法院判处电话诈骗现金收取员有期徒刑5年(前往查看)所有领域 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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