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8

共同创始人"通过美国法人转移交易方、资产"……以业务上背任提起控告
检方"背任故意、损害举证不足……属经营判断引发的民事纠纷"
一名因涉嫌利用美国当地法人转移公司交易方和资产而被控告的化妆品出口企业代表,在检方处摆脱了嫌疑。
据法律界28日消息,水原地方检察厅上月11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对涉嫌业务上背任的50多岁企业家A某作出不起诉处分。
A某被控在与共同创始人B某经营化妆品出口企业的过程中,另行设立美国法人后将既有交易方转移至该法人,且未向公司支付销售款,从而造成损害。
对此,A某反驳称,美国法人是为稳定维持海外交易而设立的正常事业结构,转移交易方也是为维持与既有买家的合同而作出的经营上判断。
此外,其还主张销售款未支付只是因存放在美国当地仓库的库存未售出导致结算延迟,并不存在挪用或转移公司资产的事实。
检方侦查结果认为,难以认定A某的业务上背任嫌疑。
检方认为,仅凭交易结构变更和销售款未支付的事实,难以认定意图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背任故意,且缺乏足以佐证私自取得公司财产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客观证据。
此外,检方判断此次案件属于共同事业过程中围绕事业运营和结算产生的矛盾,比起刑事案件,更具民事纠纷的性质,因此对A某作出不起诉处分。
代理A某的法务法人大伦徐凤河律师表示:"利用海外法人的出口事业,因国内法人与当地法人之间交易结构复杂,经营上判断演变为刑事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此次案件通过以客观资料说明美国法人设立经过、实际交易结构、库存管理过程等,是获得认可'经营上判断与业务上背任应予区分'的案例。"
孔慧琳 记者 heygong00@kyeong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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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挪用公司资金"的化妆品企业代表……检方"并非背任" (前往查看)所有领域 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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