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6

因管教不肯上学的儿子而推搡其身体、以虐待儿童嫌疑被移送的40多岁父亲获得了不起诉处分。
据法律界25日消息,议政府地检高阳支厅于6日以证据不足对涉嫌违反儿童福祉法(虐待儿童)的40多岁男子A某作出了不起诉处分。
A某被指控于6月与不肯上学的儿子B某在街头发生争执时,用手将儿子的身体推搡2次、实施了身体虐待行为。
然而A某否认嫌疑,称儿子情绪激动挥拳,自己只是为拉开距离而推搡其身体,并无实施身体虐待的意图。
检方采纳了A某的主张。分析现场CCTV的结果,确认了儿子扑上来殴打A某的情形。
检方判断,A某推搡儿子的行为不能视为社会通念上不可容许程度的暴行,更接近于正当行为或正当防卫。并考虑了儿子未受外伤、A某此前无殴打儿子情形等因素。
代理A某的全孝哲法务法人大伦律师表示:"依儿童福祉法,身体虐待行为要成立,须认定超越单纯身体接触、达到有损儿童健康及发育程度的有形力行使","多亏通过公共违法停车管制CCTV信息公开请求等迅速确保了载有实体真相的现场影像,才能客观证明A某只是消极、防御性地应对这一点"。
郑哲旭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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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上学"耍赖的儿子被推搡后以"虐待儿童"移送的40多岁男子获不起诉 (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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