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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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在国内制造产品,准备向海外买家出口。 买家一方为适用FTA税率而要求原产地证明书,可我不太清楚原产地证明究竟意味着什么。 另外,听说原产地证明书不止一种,而是有多种类型,我也搞不清自己的情况该准备哪种原产地证明。想了解签发的准确程序。
原产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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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作者 : 金国一
原产地证明是正式证明出口物品在哪个国家种植·饲养·制造或加工的制度,是海外进口国判断是否征收关税或 FTA 特惠税率适用的核心资料。
尤其为适用自由贸易协定(FTA),须满足各协定的原产地判定标准, 并具备该协定所定的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大体分为特惠原产地证明与非特惠原产地证明。
以FTA、APTA、GSP 等关税优惠为目的时,需要特惠原产地证明, 可通过关税厅或商工会议所签发。
相反,与关税优惠无关,而以海外买家的要求、反倾销调查、 原产地标示问题等为由时,则使用非特惠原产地证明。
签发程序分为自主签发与机构签发。
自主签发的情形下,出口方须事先指定签名权人,直接填写·签署原产地证明书后, 管理证书台账。
机构签发是在关税厅通关系统或商工会议所贸易认证系统中登记后,以电子方式申请签发的方式。
原产地证明极有可能引发事后核验或纠纷, 因此综合审查出口结构、是否适用协定、 签发方式的妥当性十分重要。
建议通过关税专门律师的事前咨询,系统地管理原产地证明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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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方式进行,因此采取预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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