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律师事务所和法律经纪人……“韩国律师协会必须带头清算法律经纪人。”
竞争激烈的第53届韩国律师协会会长选举于上月20日结束。尽管讨论的议程多种多样,但本次选举最大的话题是网络律师事务所。尽管在方式等细节上存在意见分歧,但所有候选人的声音都是一致的:应积极规范网络律师事务所。笔者也收到了律师、记者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关于网络律师事务所的提问。每逢这种时候,作者总是会表达自己的立场,他说:“如果有关规制提案不违背宪法和自由市场价值观,有利于公众知情权的进步和合法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就没有理由拒绝任何提案。”不过,有必要深入思考每位候选人提到的监管提案的本质。笔者认为,该规定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和“促进法律职业的健康发展”。相信,这些规定的提出是希望国内法律市场更加竞争,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果这是那些想要成为代表约35,000名律师的领导人的候选人的想法,那么我们的法律界现在必须团结起来,向前迈出一步。除了规范一些非法经营的网络律师事务所外,还需要注重铲除律师行业中长期存在的深层次弊端。作为国内法律市场必须铲除的弊端之一,笔者想提一提“法律经纪人”。法律经纪人的活动通常是从“冒充办公室经理”开始的。他以办公室经理的身份自我介绍,接触客户和律师,收取代理费。直到大约10年前,这些法律经纪人还被认为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发生的10725起法律腐败案件中,有5353起案件是民事和刑事经纪人案件,接近一半,因此无需进一步解释其严重性。据此,法院、检察官和律师团体成立了一个工作组(TF),采取行动铲除法律经纪人。然而,最近出现了另一个概念。这些“专家委员会成员”和“顾问委员会成员”都是非律师、退休警官。据了解,他们主要在刑事案件中发挥咨询作用。问题是,有些人不仅提供建议,还试图通过不公平地干预调查过程来施加影响。由于法律经纪人在地下运作,只是改变名字,公众背负着经济负担和对司法机构不信任的双重负担。笔者所在的大纶律师事务所一直在开展深夜铲除法律经纪人的活动。其目标是教育内部成员了解合法经纪业务的非法性,并积极鼓励举报。当然,单靠个别律师事务所的努力对于消除整个行业的弊病确实是有限的。好消息是,调查机构最近表现出了更积极的调查法律经纪人的意愿。去年7月,蔚山地方检察厅以涉嫌与法律经纪人勾结的罪名成功拘留并起诉了前警察局长兼律师事务所专家。据称,该专家对警方调查组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因此,我国法律界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我毫不怀疑,这次律师协会会长选举将是一个新的变革信号。我们希望本月24日上任的新任律师协会会长和执行团队不仅能够解决新的挑战,而且能够努力消除现有的不良习惯,创造一个更健康的法律市场。 大纶也比谁都做好了带头的准备。 大纶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朴东一律师[查看全文]
网络律师事务所和法律经纪人...“法律经纪人的清算,韩国律师协会必须带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