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情院、Druking到Libak School…'网络舆论操纵'的黑历史
2002年,MB担任首尔市长时首次露面,批评国家机构的干预和使用宏观计划是“对民主的威胁”……在极右翼历史教育团体利瓦克学校操纵评论的争议中,对“言论自由”的谨慎看法也在蔓延。 Livac School是一个分别以前总统李承晚和前总统朴正熙姓氏命名的组织,三年前涉嫌试图通过网络评论活动制造有利于保守派阵营的舆论并影响各种选举。 4日,即事件公布三天后,警方开始全面调查,扣押并搜查了Revac学校首席执行官孙孝淑的住所和办公室。自2000年代初电脑普及以来,雷瓦克学校事件等网络舆论操纵事件不断发生。在线空间是将公众对各种问题的舆论推向特定方向的完美场所。首先,互联网门户网站和社区具有巨大的潜力,因为它们是数十万或数百万人使用的空间。此外,网络的匿名性使得舆论操纵的真实性质难以识别。这意味着,如果某些势力系统性地开展发帖或评论活动,就会造成一种错觉,仿佛这就是舆论的真实走向。伤害确实是巨大的。它可能会阻碍选民自由形成意见,最终导致选举结果被扭曲。操纵舆论威胁并破坏民主的基础。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预防这种情况吗?我们通过观察政界发生的网络舆情操纵事件和刑事处罚案件的模式,寻找适当的应对措施。无论保守派还是进步派,“舆论操纵”网络舆论操纵最早出现于2002年。不久后,当年7月1日上任的首尔市长李明博被怀疑试图通过雇佣兼职人员来制造“亲李明博”的舆论。这是因为,在市长被卷入一系列谣言的情况下,短短几天内,首尔市厅网站的公民自由讨论室就出现了数百条为李市长辩护的帖子。 2004 年大选之前,开放的我们党初选的一位潜在候选人因涉嫌向大学生付钱让其在互联网上发表支持他的文章而被捕。 2012年底曝光的国家情报院评论操纵事件,最清楚地表明了网络舆论操纵的严重性。这是李明博执政期间国家情报院直接运作“民间评论部门”,试图操纵舆论的事件。 2009年5月,当MB政府的支持率因抗议进口美国牛肉而跌至谷底时,上任四个月的时任国情院院长元世勋在国情院朝鲜心理战部下成立了“网络郊区小组”,让他们在网上发布捍卫政府和保守派阵营、诽谤在野党和进步民间团体的帖子和评论。网络外部团队的规模最初只有9个团队,到2012年大选和总统选举时增加到30个团队(总共3500人)。本案中,原局长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法和国家情报院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缓刑四年。操纵舆论的“诱惑”并不分左派和右派。一个代表性的例子是2018年给进步阵营造成巨大伤害的所谓“德鲁金事件”。这是一群以笔名“德鲁金”活跃在网络的男子在2014年至2018年间利用宏程序操纵门户网站新闻评论的“喜欢”或“不喜欢”数量以支持民主党的事件。据透露,时任庆尚南道知事、前总统文在寅的亲信金庆洙串通一气,最终被判处两年徒刑并失去知事职务。① 宏观 ② 组织 ③ 惩罚必须证明是交换条件与以往的案件一样,操纵舆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进行有组织的活动,例如使用宏观操纵程序(涉嫌计算机干扰业务)或安装类似组织来影响选举,即使该组织不是官方选举办公室(《公职人员选举法》规定的选举舞弊罪),则视为非法。此外,即使承诺赔偿并指示操纵舆论,也属于公职人员选举法第230条(收买利害罪)的范围。然而,并非所有涉及舆论操纵的行为都会受到司法处理。例如,分享特定评论或社区帖子并简单地鼓励人们点击推荐或发表评论(所谓的“标记”)的行为被认为是广义上的“表达自由”。利瓦茨学校还声称,“撰写评论和点击‘喜欢’或‘不喜欢’显然是合法且受宪法保障的公民政治参与行为。” Beopseung律师事务所律师Seong-Hoon Ahn解释说:“如果少数人小规模地从事评论相关活动,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妨碍业务的罪名。但如果规模达到相当大的程度,并且有针对性的评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暴露在顶部,则有可能构成犯罪。门户网站也不会限制用户参与‘简单坐标拍摄’方式。”它被视为集体意见的自由表达。 Naver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调查结果,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多人使用自己的账户在评论上点击‘推荐’的行为很难被视为妨碍业务。” Daum门户网站运营商Kakao的一位官员也表示,“企业经营者很难仅通过在网上表达集体意见来判断舆论是否被操纵并采取先发制人的法律行动。”因此,此次雷瓦克学校事件的违法认定关键预计是“交换条件”和“组织”。据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讯委员会委员长崔珉熙5日向Naver提交的数据显示,Naver表示:“对9个Revac School会员账户的登录记录进行分析后,确认了从同一IP访问不同名称的账户的情况。”这意味着从一台计算机访问多个帐户。 Naver 在与韩国日报的电话中解释说:“我们正在独立检查帐户是否以他人名义转让或出租,更多信息将通过调查机构披露。”他补充说,“仅仅通过同一IP连接多个帐户的事实不可能确定舆论是否被操纵。但是,如果一个人使用另一个人的帐户发表(多个)评论,则可能会出现问题。” Naver的使用条款规定“帐户不能出售、转让或出租给其他人”。“政府应该介入并加强对舆论操纵的监管。”专家认为,政府必须介入并加强对舆论操纵的监管。西江大学新闻学和广播学教授柳贤载表示:“考虑到快速变化的媒体环境,没有任何法律体系可以对其做出适当的反应。”柳教授解释说,“从门户网站的角度来看,它在流量(访问者数量)方面是有利的,因此没有太多动力去(积极)阻止操纵舆论的行为。”他补充说,“政府应该首先提出‘操纵舆论时的缺点’等指导方针,然后向门户网站提出要求。”不过,也有持谨慎看法的。这是因为广泛定义舆论操纵的含义可能会损害言论自由。 大纶律师事务所律师Jaeyoung Yoo强调,“即使针对舆论操纵制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也很难明确其要件,未来会出现法律处罚的问题”,并补充说,“对于网络舆论形成和舆论引导行为的处罚程度,首先必须形成社会共识。”记者 吴世云 (cloud5@hankookilbo.com)[查看全文]
“从国家情报局、德鲁克到利瓦茨学校……‘网络舆论操纵’的黑历史(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