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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寻找越南语咨询律师的人因韩国离婚程序、 签证、 子女问题请求律师咨询。 本文是为欲与韩国人离婚的越南人准备的指南。
在寻找越南语咨询律师的人当中, 有许多希望不经复杂诉讼就结束夫妻关系的越南人。
若是已与韩国籍配偶就离婚达成合意的越南人,可进行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 且就财产分割、子女的亲权·抚养权、 抚养费等重要事项均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才可进行的程序。
若欲进行协议离婚, 须先在家庭法院接受有关离婚的说明, 经过法律规定的熟虑期间后确认离婚意思。
熟虑期间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为 3个月, 没有的情况下为 1个月。
但若存在如家庭暴力这般不立即离婚便预见有难以忍受的痛苦的情形, 可向法院提交事由书以缩短或免除熟虑期间。
确认离婚意思之后, 须自领取确认书誊本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离婚申报,离婚方在法律上成立。
协议离婚时务必确认的事项如下。
确认事项 | 主要内容 |
离婚意思 | 夫妻双方须以自由意思同意离婚。 |
财产分割 | 就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合意。 |
亲权·抚养权 | 有未成年子女时,确定由谁担任亲权人和抚养人。 |
抚养费 | 确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 支付方法、 支付期间等。 |
探望权 | 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的探望方法和次数。 |
而实际申请协议离婚时, 夫妻须共同出席管辖夫妻登记基准地或住所地的家庭法院,提交‘协议离婚意思确认申请书’。
此时所需的文件如下。
在寻找越南语咨询律师的人当中,也有许多准备裁判离婚的人。
一般而言,若韩国籍配偶不愿离婚,或就财产分割·抚养权等无法达成合意,则会在韩国法院进行裁判离婚。
裁判离婚并非仅凭"想离婚"的理由就可进行, 须有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
典型的裁判离婚事由如下。
裁判离婚事由 | 通俗说明 |
配偶的外遇 | 配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情况 |
抛弃家庭的情况 | 配偶离家出走或不照顾家人予以放任的情况 |
严重的殴打·辱骂 | 遭到配偶或配偶家人严重殴打或辱骂的情况 |
折磨我父母的情况 | 配偶对我父母进行严重辱骂或殴打的情况 |
断绝联系3年以上的情况 | 配偶的生死或下落 3年以上不明的情况 |
无法再共同生活的情况 | 因家庭暴力、 反复的矛盾等难以继续婚姻生活的情况 |
若韩国籍配偶不同意离婚, 本人想先行请求裁判离婚,应如何操作呢?
首先,向管辖家庭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或离婚调解申请书,程序即告开始。
若欲进行裁判上离婚,原则上须先经过家庭法院的调解程序。
但若无法以公示送达以外的方法传唤对方, 或完全没有调解成立的可能性时,可省略调解程序直接进行诉讼。
申请家庭法院调解程序时所需的文件如下。
在寻找越南语咨询律师的人当中,也有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
夫妻离婚时,也须一并决定有关子女的事项。
须确定由谁抚养子女(抚养权·亲权), 以及由谁负担多少抚养子女所需的费用(抚养费)。
法院会一并考量子女的年龄和生活环境、 父母能否照顾子女的状况等作出决定。
此时与越南语咨询律师商议, 有助于确认契合自身情况的方法, 并朝着为子女着想的方向准备离婚程序。
抚养权是直接养育和照顾子女的权利与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决定子女与谁一同生活成长。
喂饭、 送去学校、 带去医院、 每天照顾子女的人就是抚养权人。
离婚时由父母相互商议决定, 若无法达成合意则由法院决定。
此时法院会重点确认如下内容以确定抚养权人。
确认的内容 | 说明 |
能否很好地照顾子女 | 能否每天妥善照料饮食、 学校、 医院等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 | 至今主要由谁抚养子女 |
住所和生活是否稳定 | 是否有能让子女安全生活的住所和生活 |
在经济上能否抚养 | 能否筹措抚养子女所需的生活费 |
子女的意见 | 子女足够大时,也可参考其想与谁一同生活的意愿 |
若希望获得抚养权,最好准备能证明本人可以很好地抚养子女的资料。
例如,可利用如下资料。
抚养费是抚养子女所需的费用。
即使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责任仍在父母双方。
因此,不与子女一同生活的父母,往往也须在子女成年前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可由父母相互商议决定,若无法达成合意,则由法院考虑多种事项决定金额。
法院确定抚养费时所看的内容如下。
确认的内容 | 说明 |
父母的收入 | 父母赚多少 |
父母的财产 | 房屋、 存款等财产有多少 |
子女的年龄 | 子女越小可能越需要更多照料 |
子女所需的费用 | 一并考虑生活费、 教育费、 医疗费等 |
此时,不必因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放弃。
可向法院请求支付抚养费,或在已决定的抚养费持续不予支付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支付。
在越南语咨询律师的帮助下审查契合自身情况的抚养费并推进必要程序,有助于稳定地保护子女的生活。
越南语咨询律师以离婚律师为中心,与移民律师等协作制定量身定制的策略,并系统地协助从必要文件撰写到程序推进,保护委托人的权利。
您应记住,并非在韩国离婚程序结束后所有程序就自动完结。
根据情况,越南本国可能要求另行的申报或行政程序,也有需要翻译及公证文件的情况。
大韩民国第9位律所大伦(以20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为准)通过与越南当地律所的业务协约(MOU),一并审查韩越两国的程序,支持国际离婚案件。
可提供越南语法律咨询,并兼顾需要翻译·公证的文件准备、子女问题应对以及越南行政程序,提供量身定制的咨询。
因此,若需要帮助,望您办理🔗离婚律师法律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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