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种植体后,保险公司支付“颌骨移植”费用……被指控欺诈的牙医“无罪”
他被指控在没有进行“牙槽骨移植”的情况下出具虚假医疗证明。 Law:“我们必须考虑到医院内治疗的性质……我们不能排除它是一种辅助材料。”一名牙医因在种植手术过程中出具虚假医疗证明,协助、教唆保险金诈骗而受审,一审被无罪释放。去年11月,蔚山地方法院以违反保险欺诈防止特别法、制作虚假医疗证明等罪名被起诉的牙医A无罪。 A先生被指控协助和教唆7名患者,通过出具虚假医疗证明,从保险公司骗取价值1,380万韩元的保险金,尽管他只为患者进行了种植手术,但他好像也进行了“牙槽骨移植”。检方认为,没收的医疗记录上贴的骨移植产品标签已经用于其他患者或已经过期,因此认定没有进行实际的移植手术。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有人认为,病历中的错误只是行政错误,实际手术是正常进行的。 A先生反驳说,“医院使用的种植体是‘楔形’产品,不是典型的螺钉型”,“这种方法必然涉及植骨过程,通过收集种植体植入过程中产生的自体牙槽骨来填补间隙。”法院做出了对 A 先生有利的裁决。法院解释说:“病历上贴有重复或过期的植入物贴纸,这一事实引起了怀疑,但我们不能排除这是辅助材料的可能性。”他接着说:“在医院进行的‘楔形种植体’需要进行两次手术才能覆盖牙龈。”他还补充道,“因为在这个过程中,种植体周围的间隙必须用钻孔时自然收集的自体骨来填充,所以有可能进行了实际的骨移植手术。”代表A先生的大纶律师事务所的申敏秀律师表示,“这就足够了。”“与一般的种植手术不同,向法庭详细解释是有效的” “我们的客户使用的特殊方法的医疗机制,”他说。“虽然可能存在行政缺陷,但我们通过证明这些文件不是为了保险金而故意操纵的,从而摆脱了不公平的收费。”[查看全文]
接受种植体后,保险公司支付“颌骨移植”费用……被指控欺诈的牙医“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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